各區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稽查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04]010號)要求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增值稅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17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消費稅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18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營業稅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6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有關增值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國稅發〔2009〕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有關消費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國稅發〔2007〕45號)精神,對原保留的477份文件以及2006年至2009年7月我局制定出臺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認定全文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24件、部分條款失效或廢止涉及的稅收規范性文件5件,F將上述失效或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發布如下,請知照。
一、全文廢止的文件
(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廈稅政一〔1994〕038號
(二)《增值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廈國稅流〔1994〕010號
(三)《增值稅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廈國稅流〔1994〕012號
(四)《關于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廈國稅流〔1997〕003號
(五)《關于對部分生產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廈國稅流〔1999〕002號
(六)《關于對島內鮮肉批發行稅收征管報告的批復》廈國稅流〔2000〕022號
(七)《關于對企業申請以貨抵債或易貨貿易如何審批的批復》廈國稅流〔2000〕026號
(八)《關于象嶼保稅區保稅貨物銷售有關問題的通知》廈國稅流〔2000〕029號
(九)《轉發關于校辦企業免稅問題的通知》廈國稅流〔2000〕059號
(十)《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商貿企業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的通知》廈國稅發〔2002〕038號
(十一)《關于抗艾滋病毒藥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廈國稅函〔2004〕047號
(十二)《關于民政福利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批復》廈國稅函〔2006〕062號
(十三)《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使用一機多票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通知》廈國稅函〔2007〕47號
(十四)《關于糧食復制品具體范圍的通知》廈國稅函〔2009〕3號
(十五)《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清理手寫版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廈國稅函〔2003〕50號
(十六)《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問題的批復》廈國稅發〔2001〕328號
(十七)《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問題的批復》廈國稅發〔2001〕360號
(十八)《關于被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重新認定問題的批復》廈國稅函〔2002〕015號
(十九)《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有關問題的批復》廈國稅函〔2003〕051號
(二十)《關于印發“一般納稅人認定制度程序”的通知》廈國稅發[2001]250號
(二十一)《轉發關于非貿易及部分資本項目項下售付匯提交稅務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廈國稅外[2000]011號
(二十二)《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下發從事涉稅審核業務中介機構名單(第三批)的通知》廈國稅函[2005]42號
(二十三)《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下發從事企業所得稅涉稅審核業務中介機構名單(第二批)的通知》廈國稅函[2005]37號
(二十四)《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下發從事企業所得稅涉稅事項審核業務中介機構名單的通知》廈國稅發[2004]53號
(二十五)《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印發<中介機構從事企業所得稅涉稅事項代理審核業務工作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廈國稅發[2004]4號
(二十六)《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大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廈國稅發[2003]152號
(二十七)《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貫徹2002年全國所得稅工作會議精神的意見》廈國稅發[2002]47號
(二十八)《關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廈國稅發[2001]169號
(二十九)《關于廈門市人民政府開征基礎設施建設附加費的通知》廈國稅所[1994]001號
(三十)《關于企業所得稅年(季)度報表報送考核評比辦法》廈國稅所[1995]025號
(三十一)《關于駐廈中屬勘察設計企業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廈國稅所[1997]033號
(三十二)《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通知》廈國稅所[1998]003號
(三十三)《關于印發<廈門市國稅局提取(上繳)管理費提前扣除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廈國稅所[1998]028號
二、部分廢止
(一)《關于增值稅若干問題解答的通知》廈國稅函〔2008〕127號第二條
(二)《廈門市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廈國稅函〔2006〕143號第一條
(三)《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軟件生產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的通知》廈國稅函〔2007〕5號第一條第四款
(四)《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抵扣管理的通知》廈國稅函〔2008〕115號第一條第二款第(四)項
(五)《關于加強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年審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廈國稅函〔2005〕046號第二條“一般納稅人資格年審”、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增值稅征收管理”
二OO九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