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簡稱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得公開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本《指南》將根據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本機關紅盾信息網站和本機關及所屬工商所注冊大廳查閱點查閱。
一、政府信息分類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根據《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之規定,本機關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包括:
1.組織機構及職能。
2.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辦事規程。
4.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5.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結果。
6.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根據《條例》第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學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予公開。但是,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
(三)限制公開的政府信息
根據《條例》第十四條之規定,本機關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和程序
(一)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政府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本機關紅盾信息網站和本機關及所屬工商所注冊大廳查閱點查閱。
2.公開形式:對于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本機關及所屬工商所注冊大廳查閱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
本機關紅盾信息網網址為http://www.xmgs.gov.cn 。
本機關及所屬工商所注冊大廳名稱及地址如下:
翔安區工商局注冊大廳—翔安區新店鎮西巖路
新店工商所注冊大廳—翔安區新店鎮西巖路
馬巷工商所注冊大廳—翔安區馬巷鎮書院路
新圩工商所注冊大廳—翔安區新圩鎮新霞西路74號
大嶝工商管理處注冊大廳—翔安區大嶝街道山頭里241號
本機關及所屬工商所注冊大廳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或者14:00—17:00(10月1日—5月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3.公開時限:政府信息產生后,本機關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將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政府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時間: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其受理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9月30日)或者14:00—17:00(10月1日—5月31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2.受理機構: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辦公地址為廈門市翔安區新店鎮西巖路,聯系電話7889099,傳真7889366,郵政編碼361102。
3.申請途徑: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應當填寫《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紅盾信息網站上下載。
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索引號、信息名稱、發布機構、內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構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申請人提出申請的方式如下:
(1)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本機關紅盾信息網(http://www.xmgs.gov.cn)上填寫并提交電子版《申請表》即可。
(2)信函、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當場提出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4.申請處理:受理機構收到《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并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對于要件完備的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申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構將于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受理機構根據所申請信息的特殊要求,需申請人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若以組織名義提出申請需出具書面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
5.收費標準: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條例》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因本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條例》造成申請人或者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申請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請求賠償。
附件:1.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圖
2.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附件:1
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圖

附件:2
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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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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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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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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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信息方式(可
多選) |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當場閱讀、抄錄 |
所需信息載體(可
多選) |
□ 紙面 □ 光盤 □ 磁盤, |
是否申請費用減免 |
□ 申請。請提供相關證明 □ 不申請。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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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 廈門市翔安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